中普防雷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防雷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结合台州实际情况,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台州优化管理服务、促进防雷安全工作提出六项要求。一是要完善防雷安全归口管理和分工负责机制,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防雷减灾责任和措施;二是要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对行业中涉及的建设工程履行防雷许可和安全监管;三是要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防雷装置定期安全检测和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完善防雷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制度,督促各方履行防雷安全责任;四是健全防雷检测机构管理和市场监管机制,建立防雷检测机构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及时公布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专业机构信用信息,研究制定技术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促进防雷技术服务产业健康发展;五是提升防雷减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加快雷电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进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健全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和雷击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易燃易爆场所要将防雷检测形成的检测报告按时报送当地气象主管部门;六是强化防雷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运行保障,将雷电灾害防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工程防雷安全审批中涉及的防雷检测技术服务费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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