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普防雷讯 近日,江西省南丰县政府办印发《南丰县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明确,联席会议由县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召集,成员单位有县气象局、安监局、住建局、教体局、旅发委、消防大队等部门。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制定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措施,协调解决防雷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和协调全县防雷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和督促全县各有关单位和企业,明确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信息沟通与协调,确保全县防雷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渠道畅通。
《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能进行分工负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积极主动研究解决涉及防雷安全的有关问题,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全县防雷安全生产工作。
皖公网安备 34019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