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将雷电预警不完善列为重大安全风险之后,广东佛山大力推进雷电预警系统建设,日前广东省佛山市气象局、应急管理局下发《关于依法落实雷电预警系统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促使各相关单位油气储存基地立即开展行动着手雷电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2022]1号),以及《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安[2022] 5号)关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油气储存基地应在2022年8月底前落实雷电预警系统建,设的要求,结合气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各相关单位油气储存基地做好雷电预警系统建设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一、雷电预警系统建设应主动对接气象部门《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御雷电灾害工作,组织做好雷电监测和预报预警、雷电易发区域划定、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雷电灾害调查鉴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管理等工作。”为规范各单位油气储存基地雷电预警系统建设工作,确保相关设备依法依规投入使用,各单位雷电预警系统建设工作应在市气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二、雷电预警工作应遵守统一发布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向社会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各单位油气储存基地不得向社会发布雷电预警,应使用由属地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雷电预警,或委托符合气象部门管理要求的气象信息服务单位使用合法渠道获得的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产品提供服务。三、雷电预警系统硬件建设及投用应合法合规雷电预警系统基本功能、系统构成和技术指标应参照执行《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雷电预警系统基本要求(试行)》的要求。雷电预警系统设备属于气象专用技术设备,其使用应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技术要求,并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合格。雷电预警系统设备的布设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并在投入运行后3个月内报当地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四、雷电预警系统采集的气象数据使用应落实安全管理气象数据安全事关国家安全,近年来因气象数据泄密带来的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2021 年10月31日,国家安全机关公布了3起危害重要数据安全的案件,其中就有一起关于气象数据的案件。各单位要绷紧数据安全这根弦,雷电预警系统设备采集的气象探测资料要依法依规使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气象主管机构汇交所获得的气象探测资料,汇交的资料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的有关要求。五、工作部署(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雷电预警系统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认真开展雷电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二) 立即开展行动,着手部署建设。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加大资金投入,开展雷电预警系统建设工作:一是要制定所属油气储存基地的雷电预警系统建设工作计划及进度表,明确时间节点,并于6月30日前上报佛山市气象局防雷减灾管理科(邮箱:fsqxsp@qq. com);二是要认真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和进度表落实雷电预警系统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系统建设,确保系统依法有效投入使用,保障油气储存基地防雷安全。(三)强化指导监督,落实安全责任。市气象局指导各油气储存基地开展雷电预警系统建设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将适时对各,油气储存基地的雷电预警系统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各单位的雷电预警系统建设进度落实情况、系统建设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督查并通报。"广东佛山油气储存基地做好雷电预警系统建设工作的要求通知"来自佛山气象网,由安徽中普防雷小编整理发布,从国家相关部门一则又则的关于"雷电预警系统建设的相关通知"中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危险化学品行业的雷电安全非常重视,因此雷电预警系统建设刻不容缓,需立即行动!